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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文化领域
1.00工具
1.10 书面语言
内容标准:理解和运用实用文体。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11
参考实用文体著作的相关内容,根据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实际需要,运用特定的结构模式,选择完成公文类、社交类、宣教类和私文类的常见实用文写作。
1.20 口头语言
内容标准:使用标准普通话表达思想、实现交流。
成就标准: 学生能够
1.21
按照汉语字典的拼音顺序和标准录音,结合普通话课堂教学所学知识,对照本人口语发音,逐一进行比较,填写针对本人发音误差的"普通话-本人发音误差矩阵表"。对照该表,练习矫正。
1.22 自选涉及教育、艺术、社会和文学等课题的文字稿(他人或自己的作品),练习朗读并达到准确、流畅和优美的程度,在公开场合中复诵。
1.23
自觉地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运用普通话,并不断地对发音误差给予矫正。
1.24 参加普通话标准测验,取得合格证书。
1.30 书法
内容标准:规范地和优美地书写汉字。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31
参考书法教材,结合教师职业技能课堂教学的相应知识,深入理解汉字书写的基本原理和技法知识。
1.32
根据对书法基本原理和技法知识的理解,分别完成钢笔、粉笔和毛笔的自我专项训练任务,在用笔方法、间架结构、章法布局及规范性、流畅性、美观性和易辨性上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1.33
选择专项训练的书法作品,分别参加三笔字的系、院级展览。
1.34
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三笔字知识、技能基础上,分别参加三笔字即席比赛并取得良好以上评价。
1.35
自觉地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运用和巩固发展过程所形成的书法技能。
1.40 英语
内容标准:用英语实现专业内外中级水平的读、写和初级水平的听、说交流。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41
参加并完成辅修英语系列课程,取得辅修英语合格证书。
1.42
结合公共英语和辅修英语系列课程,落实个人和班级的自学过程,参加大学英语统一考试(专科三级,本科四级),取得合格证书。
1.43
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英语阅读能力基础上,结合文献读译课程,翻译本专业英语文献,达到发表水平或争取发表。
1.44
将国际互联网下载的专业学术信息(政策、动态或其他文献)译成汉语,达到准专业翻译水平。
1.45
泛读英语文学、艺术和教育读物。
1.46
在学术性和娱乐性英语活动中表出专业内外初级水平的听、说能力。
1.47
见习中小学英语课堂教学。了解并初步熟悉现代英语教学的基本观念、过程和方法。
2.00博览
2.10 历史观点中的文学、艺术与哲学
内容标准:浏览并讨论中外文、史、哲、艺术名著。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2.11
按照历史发展线索,浏览中国文学、哲学和艺术名著、名篇,讨论各个历史时期的主要观点及其发展关系。
2.12
按照历史发展线索,浏览西方文学、哲学和艺术名著、名篇,讨论各个历史时期的主要观点及其发展关系。
2.20 历史观点中的科学与哲学
内容标准:浏览并讨论中外科学史知识。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2.21
按照历史发展线索,浏览中国科学发展史的有关著述,讨论各个历史时期科学成就的背景和意义,及其与其他文化现象的关系。
2.22
按照历史发展线索,浏览西方科学发展史的有关著述,讨论各个历史时期科学成就的背景和意义,及其与其他文化现象的关系。
2.30 历史观点中的教育学
内容标准:浏览并讨论中外教育名著。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2.31
按照历史发展线索,浏览中国教育名著、名篇,讨论各个历史时期重要教育家的思想及其发展关系,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2.32
按照历史发展线索,浏览西方教育名著、名篇,讨论各个历史时期重要教育家的思想及其发展关系,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2.40 相关艺术
内容标准:浏览并讨论广泛的相关艺术作品。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2.41
按照历史、文化、民族、体裁、流派和作者的粗略分类,浏览中外美术、戏剧、舞蹈、影视等艺术作品。通过指导和独立研究,力求理解它们产生的广泛背景及其与音乐的联系,并予以讨论。
2.50 新兴学科
内容标准:浏览并讨论新兴学科的代表性著述。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2.51
浏览本专业内外新兴学科的代表性著述,讨论选读的新兴学科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前沿状况和发展趋势,及其对本专业内外及广泛的社会问题的影响。
2.60 综合文化现象
内容标准:整合博览过程中各类学科之间有机联系着的核心文化现象。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2.61
有意识地在各学科的博览过程中洞察、思考和组织在人类思想史上与同一或相近时代精神相联系的文化艺术、科学和教育现象。
2.62
以个体或小组形式,围绕各类综合文化现象,从事本系文化环境和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3-4信息和媒体技术领域
3.00 计算机
3.10 文字处理
内容标准: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处理。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3.11
在文字处理软件上,独立操作中、英文的文字输入、编辑和打印。
3.20 互联网
内容标准:使用互联网进行信息检索和交流。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3.21
以小组工作形式,创设包含本班及个人成就信息的网页。
3.22
熟悉并积累与本专业工作及个人兴趣相关的国内、国际网址,下载重要文字、图象和声音信息。把国际的重要文字信息译成汉语。
3.23 用电子邮件进行通讯交流。
3.30 音乐创作
内容标准:使用计算机进行音乐制作。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3.31
使用作曲软件,在计算机以及配套设备上完成改编、配器或创作。
3.32
使用制谱软件,结合自己的改编、配器或创作,完成音乐制作的输入和制谱。
3.33
使用计算机的配套录制系统,结合自己的创作、表演(包括音乐和舞蹈),完成声像磁带的录制和光盘的刻录工作。
4.00 其他媒体
4.10 艺术实践中的电子媒体
内容标准:在艺术实践中使用电子媒体。
成就标准: 学生能够
4.11 根据特定的需要,
在舞台艺术实践全过程中,独立地选择、安装、连接、调试(演出前)、调整(演出中)和拆卸、归整、清洁(演出后)电子音响系统,包括CD机、卡座、调音台、话筒和无线话筒接收机、混响器、均衡器、效果器、压缩器、扩音器、各组扬声器、连接线等。
4.20 教学实践中的电子媒体
内容标准:在教学实践中使用电子媒体。
成就标准: 学生能够
4.21
根据特定的需要,在课堂教学实践过程中,独立地选择、安装、连接、调试、调整电子教学媒体,包括CAI系统及相应课件、多媒体教室,以及单独使用的幻灯机,实物投影机,包括卡座、CD、VCD、显示器的小型声像媒体系统。
5-8
音乐领域
5.00音乐理解
5.10 音乐经验
内容标准:积累古今中外音乐的听赏经验。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5.11
按照历史发展线索、流派和作曲家、体裁,听赏中国的创作音乐作品,熟识其中的主题和风格。
5.12
按照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范畴,听赏中国各个时期、地区的民族民间音乐范例,熟悉其中的主题和风格。
5.13
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听赏非西方艺术音乐的世界民族民间或创作音乐,对各种风格有一定的认识和把握。
5.14按照历史发展线索、流派和作曲家、体裁,听赏西方的创作音
乐作品,熟识其中的主题和风格。
5.20 音乐的内在形态
内容标准:通过分析、整合,理解和评价音乐的内在结构、组织原理及其意义。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5.21
通过科际联系的学习模式,结合学科课程中技术理论学习的知识,在尽可能广泛的音乐实践学习(包括个体和集体的演奏、演唱、听赏、创作)过程中,有意识地洞察、分析、描述和评价当前音乐学习材料中所体现的结构和组织原理,以及其中的典型特征与审美表现和情绪意义之间的关系。
5.30 音乐的外部联系
内容标准:通过研究式学习,探索所接触音乐作品的历史、社会、民族、文化等背景。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5.31
就所接触的各种文化的音乐作品,结合文化博览的经验,通过各种研究途径,了解它们产生的时代、社会、文化、民族等背景,体验这些特定背景与特定风格之间的关系,并尝试对这些背景和关系给予讨论和描述。
6.00 音乐创作
6.10 传统创作方式
内容标准:用传统创作方式进行音乐即兴、改编和作曲。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6.11
在积累听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科课程学到的技术理论,及其在科际联系学习和应用过程中获得的理解,运用传统创作方式,从事歌曲创作、钢琴伴奏的即兴和写作、改编短小的舞蹈音乐,并完成从创作、排练到舞台策划、表演的全部过程。
6.20 现代媒体方式
内容标准:在音乐创作中运用现代媒体。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6.21
使用计算机作曲软件和配套录制系统,完成从创作到录制的全部过程。
7.00 音乐表现
7.10 教学情境中的音乐和相关艺术表现
内容标准:在教学情境中运用音乐和相关艺术表现的能力。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7.11
在基本达到视唱的熟练水平上,用发声自然、音量适度和有表情的方式,演唱中小学歌唱教材。
7.12
经短时间的准备,在自我伴奏(钢琴、手风琴或其他适用于歌唱伴奏的乐器)条件下,演唱中小学歌唱教材。要求伴奏手法简捷,风格恰当,且有效果。
7.13
成熟地分析青少年儿童合唱曲目,设计排练方案。经组织排练成形后,指挥演出。
7.14
改编或创编和排练短小的少年儿童舞蹈。
7.15
演奏主要的中小学课堂乐器(竖笛、口琴、口风琴、电子琴、音条类乐器和打击乐器);为课堂乐器的集体演奏即兴地配置简易的和声与织体。
7.16
组织和训练少年儿童鼓号仪仗队。
7.17
初步形成青少年管乐队或小民乐队或其他简易乐器组成的乐队的组织、选择或选编曲目、排练和指挥的能力。
7.20 艺术实践中的音乐和相关艺术表现
内容标准:在艺术实践中发展和运用音乐及相关艺术的表现能力。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7.21
担任独唱、重唱、小合唱的表演。表现达到良好以上水平。
7.22
组织、排练和指挥合唱。表现达到正式演出水平。
7.23
担任钢琴和某一种其他乐器(手风琴、民乐器、西洋管弦乐器之一)的独奏。表现达到可接受以上水平。
7.24
担任混合电声乐队、小民乐队或小管乐队合奏(其中之一)中某一声部的演奏,获得合奏的体验。在教师的指导下,排练和指挥所参加的合奏组织。
7.25
在学习汇报活动或艺术实践项目中,担任声乐(或器乐)的钢琴伴奏。
7.26
在艺术实践和学习汇报活动中发展并形成初步的舞蹈设计和表演的能力。
8.00 音乐技术
8.10 传统音乐技术
内容标准:在艺术实践和教学实践中维护和修理常用传统音乐器材。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8.11在艺术实践和教学实践过程中,通过教师指导和自我研究,积累传统音乐器材的保养、诊断、修理和排除常见故障的基本经验。
8.20 现代电子音乐器材
内容标准:在艺术实践和教学实践中维护和修理现代电子音乐器材。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8.21
在艺术实践和教学实践过程中,通过教师
指导和自我研究,积累现代电子音乐器材的保养、维修知识,诊断和排除本人技术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常见故障。
9-11
教育领域
9.00 教育观念
9.10 基础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
内容标准:建立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现代教育观念。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9.11
系统学习邓小平教育理论,熟悉有
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学的观点。
9.12 系统学习在"两个转变"和知识经济的特定历史背景下,有关实施素质教育的系列性国家政策法规和背景材料,领会其中的重要观点。
9.13
浏览和了解国际范围内教育改革体现出来的主要观点。
9.14
系统学习有关体现个性发展、创新精神、学习社会、终身教育等教育观念的文献,领会精神并贯彻运用到自身的学习过程之中。
9.20 音乐(艺术)教育
内容标准:建立现代音乐(艺术)教育的观念。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9.21
系统学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的有关艺术教育的法令、法规和政策,了解其中的重要文件和精神。
9.22
浏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音乐教育界有关国际和国内音乐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研究成果,了解其中的主要观点。
10.00 教育策略
10.10 一般教育策略
内容标准:懂得最基本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原理及其应用方法。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0.11
理解课程原理和教学理论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指导意义、应用意义和方法。了解成功的应用案例。
10.12
理解教学心理学在教学中的指导意义和应用方法,包括教学目标的表述和教学任务的分析,有效教学方法和技术的设计,适应青少年儿童的发展心理及个别差异的教学,激发和维持学习动机,课堂的管理、教学评价等。
10.13
建立有别于其他职业的教师心理素质和教学艺术意识。
10.20 音乐教育策略
内容标准: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应用音乐教育策略。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0.21
用个体和集体的方式,结合中小学音乐教材的内容,运用律动、声势、图谱、朗诵、乐舞、课堂乐器、歌唱等手段,设计音乐教学策略。
10.22
用个体和集体的方式,结合中小学音乐教材的内容,设计歌唱、音乐常识、音乐欣赏等单项内容或综合内容的音乐教学的策略。
10.23
用个体和集体的方式,设计中小学课外音乐活动或音乐活动课的策略。
11.00 教育过程
11.10 一般教育过程
内容标准:了解中小学课堂教学、班主任和其他教育工作的一般过程。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1.11 熟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
教学指导书→教材→学年或学期教学计划
单元教学计划→课堂教案全过程的一般概念和操作程序。
11.12
了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和其他教育工作。
11.20 音乐教学过程
内容标准:熟悉中小学课堂音乐教学的全过程。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1.21
利用声像资料和实地见习机会,间接和直接地观察课堂音乐教学过程,并积累经验。
11.22
根据音乐教学大纲的要求和特定教材内容,设计标准的音乐教案,包括教学目标的表述,教学内容的分析、教学步骤的安排,教学环境和教学策略的选择和设计,教学媒体和软件的使用,板书的设计。
11.23
利用微格方法和实地实习机会,实践课堂音乐教学,对教学进行自我评价或接受他人的评价。利用评价反馈,修订自己的教案并再实践。
12-13
学习、研究和创新领域
12.00 学习和研究
12.10 学会学习
内容标准:在学习过程中发展认知策略和学习策略,不断完善个人的有效认知风格。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2.11
建立和强化学习中的主体意识、动机、自信和批判及自我批判的精神。
12.12
对认知中的不利定势给予自我批判,尝试、积累和改善认知策略。
12.13
具备和不断强化反审认知(元认知)的概念,善于对个人学习中的认知策略和信心给予监控、评价和调整。
12.14
敢于并善于突破旧的、低效的、单维度的认知风格,形成新的、高效的、多维度的认知风格。在此过程中敢于并善于摆脱不利于有效学习的人格维度。
12.20 学会研究
内容标准:建立和发展研究型的学习方式,进行自主、自信、独立、富有批判和自我批判精神的探究。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2.21
摆脱被动的应试型学习方式,形成主动的研究型学习方式。
12.22
独立地从事信息的检索、阅览和摘要。
12.23
在获得信息的过程中,形成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到具体等逻辑思维的基本技能,以及感知、体验、直觉、想象、顿悟等非逻辑的和审美的心智技能。
12.24
在获得信息的探究性研究过程中,发现和发展个人对人文、艺术、教育、科学等广泛领域的潜在特质、志趣和能力。珍视、培植并刻意追求个人的创造性理想。
12.25
通过对困惑与顿悟、挫折与顺利、失败与成功、劳苦与欢乐等探索性研究过程中各种心境的体验和磨炼,发展成熟的艺术研究和学术研究态度。
12.26
通过广泛的信息浏览,逐步明确符合个人兴趣和长处的若干项正式研究或创新方向。
13.00 创新
13.10 艺术创新
内容标准:在教师指导下或独立地从事艺术创新。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3.11
在艺术学习和研究过程中,建立继承、批判和发展相统一的知识观和表现观。
13.12
在音乐听赏、表演和教学中,创造性地理解和阐释音乐及其他艺术作品。
13.13
在平时的学习和作业中,体现出创新的倾向、精神和策略。
13.14
结合学科课程的知识和技能,独立地或合作地创作各类音乐作品和舞蹈作品。
13.20 学术和教育创新
内容标准:在教师指导下或独立地从事学术和教育创新。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3.21
在学术研究型阅览和学习过程中,建立继承、批判和发展相统一的知识观,养成有主见的观察、辨析、深思、质疑等学术习惯。
13.22
在学术研究型阅览和学习过程中,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的现有水平,以及相应的研究课题、方法和结论;思索社会需要的新的研究课题和研究方法。
13.23
综合运用研究准备期间积累的兴趣、态度、选题和方法,文献和观点,以教学设计、综述评价、文献编译、观点文章等形式,完成若干项研究的全过程操作。
14-15
政治、思想、道德和社会领域
14.00 政治、思想、道德
14.10 政治修养
内容标准:发展形成正确的政治倾向、政治观点和政治立场。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4.11
以认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方法,切实学好、学懂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内容,掌握其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
14.12
以理论联系实践的治学作风,理解和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内容与中国革命史实之间,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之间的关系。
14.13
根据本人对党的认识,积极参加业余党校学习。
14.20 思想品德修养
内容标准:发展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4.21
认真、系统地学习思想品德课,掌握其知识体系和价值体系。
14.22
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践行思想品德课的知识,逐步形成和发展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荣辱观、幸福观、苦乐观、恋爱观、劳动观。
14.23 联系个人的理想和抱负,深入理解和阐释江泽民向大学生提出的"四个统一"的要求,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践行并体现出这些要求。
14.30 道德修养
内容标准:发展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情感和践行道德规范的意志、能力。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4.31
恪守有关大学生行为规范的各项法规和制度。通过践行过程,形成并巩固热爱集体,维护社会公德的意志品格和行为习惯。
14.32
创造性地参加学院和本系组织的社会、历史、文化艺术、民俗、教育等社会调查和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等实践活动,充实和发展爱学校、爱家乡、爱人民、爱国家、爱儿童、爱教育的认识和情感。
15.00 社会实践
15.10 社会责任
内容标准:在不同层次和范围的社会实践中发展形成个人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意识。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5.11
在担任学习组、行动计划、班委会、团总支、学生会、分团委、院学生机构、学生社团等组织和工作过程中,发展形成名符其实的主体意识,并在工作中表现出相应的角色和责任意识。
15.12
在各类校内外实践中,主动承担各种义务,履行各种活动设计和实践项目的责任。
15.20 社会实践能力
内容标准:在不同层次和范围的社会实践中发展形成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5.21
在校内外的各类实践中,系统和创造性地完成工作的策划、程序的设计、文件的撰写、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的评估,以及如何在工作中克服困难,独立解决问题的经验总结。
15.22
在开放的双向选择毕业就业求职过程中,以充分的资料,足够的竞争力和有力度的社会交往能力,寻求从教岗位。
16-17
健康领域
16.00 身体健康
16.10 身体安全
内容标准:预见、防止和明智地处理危及身体安全的各类事件。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6.11
认真学习、熟记和严格执行学院、系有关治安综合治理和有关人身安全的所有法规、制度,杜绝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
16.12
在突发事件不可避免地发生时,明智地选择保护人身不受伤害的应急措施和行动。
16.20 身体保健
内容标准:运用健康知识,养成身体卫生行为。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6.21
自觉地运用健康知识,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养成和巩固用脑、用眼、起居、运动、环境、营养和饮食卫生习惯。
16.22 自觉地运用健康知识,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杜绝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16.23
热情投入各种健身和运动机会,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16.24
利用军事训练机会,接受军事知识和技能的训练,并达到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17.00 心理健康
17.10 心理安全
内容标准:调节和保持健康心态,明智地处理应激事件。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7.11
运用心理保健知识,发展妥善处理生活事件,缓解焦虑等心理压力,以及增强耐挫能力的经验;利用自我调节、心理咨询和其他条件,明智地处理应激事件。
17.20 心理保健
内容标准:发展形成健全、积极的人格。
成就标准:学生能够
17.21
运用心理学知识,结合个人经验,发展健康、积极的性格、态度、兴趣和价值观。
17.22
运用心理学知识,结合个人与社会交往的经验,发展适应环境及与环境变化相协调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