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摘登
《即兴创作和孩子》
Arvda
Steen著
年龄小的孩子(2岁——7岁)通过他的探索和充满活力的感官,有一种自然的倾向去即兴创作。小一点的孩子通过活动来吸收经验,并从发现中获得快乐。在身体的经常地扩大的活动经历中为即兴创作打下了基础。老师应相信——也是奥尔夫建议的——每个孩子都有自我表现的能力和在音乐方面的创作能力。第二个任务是观察,利用机会去看孩子们多样的模仿行为,并鼓励孩子们从音乐的表现中有新的发现。
读者可能要问:“这些简单的经验对于孩子意味着什么呢?”孩子们喜欢运动和模仿打鼓的、教师嗓音的、乐器的、简单歌曲的和提供绝妙声音源泉的录音的游戏。需要精心模仿和控制的活动有:拍手重复唱歌、朗读,把语言的节奏转移到声势上,然后在转移到乐器上。奥尔夫教材的4个基本要素,动、说、唱和演奏乐器为孩子们的模仿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在模仿经历中被发现的即兴创作基础是向创作能力的接近。当孩子们模仿鼓的节拍,然后歌曲,最后到古典文学的例子时,他们开始即兴创作,从他自己过去的经历中吸取营养再创造。观察力敏锐的老师可针对每个孩子传授这方面的知识和鼓励他们行为形态(说、动、唱、奏等)的变化。这样,即兴的创作才开始。
从这个例子可以明显看出:即兴创作已变成孩子们开始受教育时每一堂音乐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象他们自我教育的一部分一样。用组织音乐活动来激励孩子们自然的反映,要不掺杂成人的期望和限制,通过动、说和唱表达的自由度被提高了。从这些非正式的,模仿的,基础的活动中,老师可引导孩子们更多的建造即兴创作。通过再发现和探索,这个即兴创作建立了引导向成熟的音乐选择的概念和技能。
在这一进程中,氛围是很重要的。需要向孩子提供自然的、令人不受约束的、清晰的组织结构。在孩子们才智成长的早期,通过动作和没有语词的声音,做出更有表现力的反映。对音乐老师来说是多么幸运啊!因为音乐主要是声音的表达形式。然后,对音乐的参予来自音乐的本身这一点是重要的,鼓的节拍、歌曲的抒情和情绪、木琴等老师都可用最简短的语言加以指导。这种指导可以激发独立的反映,在本质上的即兴创作反映,它比在反复强调下产生的反映好得多。在创造一种即兴创作气氛上第二个要素是要有很好的准备,灵活的教师,当孩子们做出意想不到的反映,也许更感兴趣时,老师从平时丰富的积累中抽出材料和主意,并能够快速的改变。第三个因素就是老师礼貌的态度,老师对每一个孩子都要有独特的表述能力。老师是孩子态度的榜样,他们一起认真地听,对其他人做出积极的反映,享受意料之外的事物,开放的面对别人的兴趣。这样的气氛激励着孩子们的即兴创作。
摘自《为了孩子们的音乐》美国版
第一册(李伟译)
《幼儿的音乐体验与表现》
婴儿的音乐体验
二个月大——如果有人唱歌或演奏,可一动不动地继续注视。
五个月大——如果有人唱歌或演奏,可一动不动地注视半个小时。
半岁
声音——最初把自己的声音从其它声音中区分开来,并运用自己的声音和别人发生联系,首先试图模仿所听到的声音,这个时期被儿童心理学家称为“声音传感”时期。
动作——以明显的动作在对所听到的声音进行反应,那不是笨拙的无组织的行为,而是非常清楚的重复性动作。
表情——婴儿对管弦乐和合唱所产生的身体动作和面部表情的反应,比参与和模仿更容易出现。
一岁
声音——能听到不同的声音,并利用能拿到的东西制造声音.
动作——当音乐出现时,它们会有响应有节奏的舞蹈般的动作,对节奏性或旋律性强的音乐有明显反应.
两岁
语言——只能用单个词表达,而不是完整的句子.
动作——只能走路,在转弯和奔跑时易滑倒,对音乐意识和知觉是通过动作来表现的.对音乐各方面的意识和听觉经常是通过动作加以表现.身体动作比成年人认为较舒服的速度快些.并能用所触及到的物体创造各种声音.
协调性——通常不能成功地与其他孩子一同玩耍.注意力空间简单有限,参加集体活动的兴趣受到限制.
情感——需求身体和感情上依赖成年人.
歌唱——喜欢唱歌,这其中有自发本能的模仿。往往出现在个体的语言、游戏和旋律探索体验时自然的歌唱(音域中央C——
d'到á)。常常一些歌唱的片段,有较强的“复制”歌曲的能力。
节奏——趋向积极地去反应节奏明显地音乐,但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音乐速度。
听觉——除了注意声音之外,幼儿最早注意的是音色,鲜明生动,有特点的音色容易被孩子理解和记忆。
三岁
语言——词语较前有较大较快的发展。
歌唱——能完整准确地唱一首歌,并且发展其中的主要部分。(许多幼儿不参加集体活
动,当别人唱的时候他常常落后一些,常常只唱歌曲的一部分或重复的短句)。
节奏——经常保持一种类型的动作贯穿于一个节奏体验,动作的不断复帮助他们对音乐
拍子和动作之间关系增强感知理解力。许多孩子已经获得了一些在一定限制的
时间内,以相一致的动作去配合节奏刺激的能力。
动作——越来越协调,也不断增加了控制节奏的反应能力,更乐意在他们的动作反应中利用空间或以各种各样的身体动作来实验。
三岁半——四岁
语言——开始懂得词语的幽默含义,也喜欢那些无意义的节奏、简单歌曲和短小的诗歌。
唱歌——开始音域被扩展到á(中央C以上)孩能扩展到中央C以下,但对较宽的音域还有困难。
节奏——对拍子的知觉能力和音乐表达能力日益增强,具备最基础的节奏概念,在绝大部分音乐中,都有可识别的稳定的律动,节拍可以慢或快或渐快渐慢。
动作——对音乐的节拍能较熟的以动作与之协调。唱游、情节(动作)歌曲还有一些自由的动作和简单的舞蹈都能巩固和稳定这些基本节奏。
四岁——五岁
语言——以能够结合一些有关的观念和概念去解决新的情况或简单问题,在词语方面有浓厚的兴趣。
听觉——具有一定的听觉能力
,能分辩声音(音色或词)在集体听音乐时注意力延长。
动作——更愿意与其他孩子一起玩,能跑能跳,动作敏捷,能自编节奏、诗歌、小型歌曲和故事。
四岁——六岁
动作——肌肉协调能力提高了,孩子们更有兴趣进行节奏活动当中空间与动作的实验,他们更喜欢有节奏的唱歌、乐意为音乐“编”舞蹈,更积极地去参加歌唱和节奏游戏,愿意并感兴趣把音乐动作化、戏剧化,大部分孩子都能将自己的动作与节奏刺激协调一致。
听觉的共性——儿童有天生的专注听音乐的能力,并经常引起活跃的反应,其次是旋律性的,儿童很少对和声和不协和的声音有反应。
外界反应的共性——幼儿对音乐的反应是整体的而不是音乐作品具体的、孤立的某一方面,注意听音乐时他们自然的外部表达方式时动作和发生模仿。
幼儿的音乐学习发展顺序是:
1.婴儿时出现对音色的注意。
2.4岁之前出现对力度(强度)的认知。
3.4岁之后出现对音乐节奏的分辨能力将出现,并同时出现了对动作的协调、声音和音凋记忆有必要联系的能力。
——孙虹伟摘自《外国儿童音乐教育》尹爱青 曹理 缪力编著(上海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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